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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2024-10-241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广西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的工艺美术产业生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要求,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工艺美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品种和技艺享誉全球。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有利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有利于提高传统工艺传承动力,培养后继人才;有利于激发创造活力,培育和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有利于扩大城乡就业创业,促进文化消费,助推乡村振兴。
广西工艺美术历史悠久、门类齐全,拥有坭兴陶、壮锦、绣球、竹芒编织、金银首饰、少数民族服饰等民族和地域特色鲜明的品类。深入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增强文化认同,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八桂大地,对我区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两个结合”,坚定文化自信,以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工艺美术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的工艺美术产业生态。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我区工艺美术行业综合创新能力明显增强,行业规模稳定增长,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和要素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扩内需、促消费作用更加凸显。打造4个产业布局合理、集聚程度高、服务体系健全、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工艺美术特色产业集群,形成10个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力的工艺美术集聚区域,培育10家市场认可度高、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行业重点企业,支持30个集研发、生产、销售、展示、培训于一体的大师工作室,培育10个消费引领能力强、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区域品牌,打造30个工艺美术产品创新案例,培育新增中国工艺美术大师3名,培育评选一批德艺双馨、引领行业发展的广西工艺美术
大师、高级工艺美术技能人才、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出一批工艺美术新品、精品、名品、珍品。

指标

2024年情况

2030年目标

工艺美术特色产业集群

0个
4个

工艺美术集聚区域

4个10个

打造工艺美术重点企业

0家10家

大师工作室

169个200个

培育区域品牌

0个10个

工艺美术产品创新案例

0个30个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6人9人

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16人
260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传统工艺保护传承振兴
1.做好行业资源摸底。开展广西工艺美术资源调查,系统梳理全区工艺美术资源,准确掌握行业发展现状,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加强抢救记录,鼓励企业加强对传统工艺的保存,注重相关工具、材料、作品等实物资料的征集、保存和建档。整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加强对传统工艺技艺和当代艺术价值的研究,推动理论和技术的研究转化。建设广西传统工艺美术数据库,推动传统工艺美术的数字化呈现。到2025年底,全面摸清我区工艺美术行业主要品种、类别、产业发展情况。到2030年底,基本建成广西传统工艺美术数据库。(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传统工艺传承振兴。坚持开展广西传统工艺美术技艺传承与提升活动,引导工艺美术大师、院校专业教师参与技艺传承创新培训。梯度培育广西陶瓷、木根雕、编织工艺品、金银首饰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传统工艺美术企业,支持壮锦、壮绣、瑶绣、侗绣等全面掌握运用传统工艺核心技艺和关键技术,在保持传统配方和工序的基础上,鼓励运用现代生产工艺和管理方式,提高生产效率。鼓励传统工艺美术企业设立专门的手工生产线,进行开发创新,提高手工价值,丰富产品品类,满足不同消费需求。支持传统工艺美术企业充分挖掘我区民族文化内涵和工匠精神,讲好手工故事,提升品牌价值。(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力产业创新升级
3.促进产品提质升级。支持企业提升艺术设计能力,结合现代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工艺美术设计观念、艺术风格、民族元素、实用价值的创新转化,促进工艺美术产品在现代生活中广泛应用。将具有广西民族特色的工艺技艺、文化寓意、图案形式、造型结构等元素融入产品生产创作,提高产品文化和艺术价值。引导重点企业探索融合创新路径,丰富题材和产品品种,实现与文旅文创、品牌授权、数字赋能、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等融合发展。结合国潮、国漫、国风、国粹,开发一批创新创意产品,促进产品迭代升级。(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重点行业创新升级

陶瓷工艺品。促进日用陶瓷和艺术陶瓷与中国传统元素和国际文化元素融合,产品设计与现代消费、审美需求对接;保护传承我区名窑产品艺术特色,开发文化陶瓷产品。
雕塑工艺品。拓展广西木雕、根雕在建筑、装饰行业领域中的应用,发展木根雕工艺品和仿古家具,开发传统及年轻群体喜爱的多种题材雕刻工艺品。传承特色贝雕、角雕工艺美术产品传统风格,结合现代元素和时尚主题,开发个性化装饰兼具实用功能的系列产品,重点开发具有当地特色,精美、方便携带的旅游工艺品。
金属和首饰工艺品。注重金属和首饰工艺品手工价值,研发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提高金属工艺品和珠宝首饰机械加工精度。促进玉石镶嵌等多种工艺传承发展。提升珠宝首饰质量,丰富款式,大力发展高端珠宝市场中镶嵌类饰品。
抽纱刺绣工艺品。做好壮锦及少数民族刺绣技艺保护,推进手工与机械自动化结合。以传统丝织工艺品为重点,开发不同档次壮锦及少数民族刺绣服饰、家用装饰品和旅游产品。拓展壮锦及少数民族刺绣产品在原料、工艺和纹样方面特色风格,开发多品种、多花色产品。
编织工艺品。结合广西原材料优势重点发展竹编、藤编制品,区分手工制作和机械生产,在保护技艺的同时合理使用机械化加工手段,促进与其他材料结合的产品设计。

4.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支持企业加大对传统产品制作技艺的发掘与传承,在保持传统配方、工序和核心技艺的基础上,探索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专用系统与装备的研究应用,通过设备改造、工艺改良、关键技术突破等,助力工艺创新。加强节能设备和技术推广应用,实现减污降碳、绿色节能发展。深入企业开展技改升级诊断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专栏2 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

设计仿真。推动设计仿真技术在雕刻工艺、工艺家具、艺术陶瓷等工艺美术产品研发中的应用,搭建设计仿真平台,嵌入产品研发阶段,开展产品仿真分析,实现产前产品特性预测,降低开发成本、缩短研发周期。
3D打印。支持3D打印技术在艺术陶瓷、工艺雕塑等工艺美术产品中应用。
CNC快速成型。支持CNC快速成型技术在金属工艺、工艺雕塑、工艺陶瓷、艺术玻璃等工艺美术产品中应用。
激光技术。推广激光定位及追位技术在壮锦、壮绣、瑶绣、侗绣等工艺美术产品应用;鼓励激光技术在木根雕、珠宝首饰等雕刻工艺应用。
新型表面处理。支持金属工艺采用纳米喷镀、新型金属化学镀,珠宝首饰采用精密铸造技术。
新材料应用。支持画扇等工艺花画采用新型环保材料,金属工艺采用新金属材料,探索壮绣、壮锦等抽纱刺绣采用材料改性技术。

5.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广西工艺美术企业与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建立稳定的创新合作机制,设立传统工艺研究基地、产业创新实验室等,在保持优秀传统的基础上,探索手工技艺与现代科技、工艺装备的有机融合,提高材料处理水平,切实加强成果转化。引导创意设计类企业、设计工作室和设计师为工艺美术企业提供创意设计服务,提升企业原创设计和自主设计能力。培育一批工业设计创新中心,支持行业设计创新。(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6.引导行业集聚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园区为载体、骨干企业为牵引,建设地域相对集中、劳动力相对聚集的工艺美术中小企业主体群落,支持入园发展,建设南宁壮锦壮绣、柳州少数民族服饰、桂林木根雕、梧州珠宝首饰、钦州坭兴陶、玉林编织工艺品、贺州黄金珠宝等具有广西特色的工艺美术产业集群。推动各类工艺美术产业集群、文化产业园区和工艺美术企业协同发展,建立原材料供应、创意研发、加工制造、销售流通、市场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链和生产体系。(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重点打造产业集群

第一梯队

木根雕产业集群——以桂林木根雕为主,打造地方特色工艺美术品牌,加快产业园、大型木根雕旅游景点建设。到2030年,力争产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
艺术陶瓷产业集群——以钦州坭兴陶、玉林艺术陶瓷为主,加强区域品牌建设,加大行业品牌宣传。到2030年,力争产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
编织工艺产业集群——以玉林、贵港编织工艺品为主,扶持龙头企业、工美产业园区建设,引入先进生产设备提高产品产量。到2030年,力争产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
珠宝首饰产业集群——以梧州人造宝石、贺州黄金珠宝工艺品为主,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珠宝首饰质量,逐步向个性化、定制化、高品质转型。到2030年,力争产业总产值达到60亿元。

第二梯队

壮绣(绣球)、壮锦产业集群——以南宁、百色、河池市等壮锦、壮绣(绣球)主要生产地区为主,突出壮族特色文化,引导生产单位向企业化、规范化转型,打造系列特色鲜明的民族品牌。
角雕、贝雕产业集群——以北海贝角雕为主,提高传统贝角雕制作技艺创新创作水平,大力开发贝角雕旅游工艺品。
传统实木家具产业集群——以南宁“桂作”家具、崇左红木家具、北流实木家具为主,积极拓展创新网络销售模式,鼓励工艺美术园区、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发展线上线下产品推介促销及个性化定制销售。

第三梯队

其他产业集群——支持发展南宁红陶、桂林鸡血玉和团扇、柳州少数民族服装、玉林玉石雕、防城彩石雕刻等传统工艺美术制作技艺,努力挖掘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工艺美术技艺。与相关高校合作开发少数民族特色工艺品。

7.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引导工艺美术行业非法人单位转变为企业法人,工艺美术个体工商户、工作坊、工作室等实际从事行业生产经营者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推动工艺美术小微企业升规发展。支持桂林木根雕、钦州坭兴陶、贺州黄金珠宝等园区提升档次,创新专业市场,建立辅料批发、加工、零售、展览、鉴赏、仓储、运输、外贸集于一体配套齐全的专业市场;支持贺州黄金珠宝、梧州人造宝石加大行业企业招商引资力度;鼓励我区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企业集团。鼓励工艺美术生产企业在南宁、柳州、桂林等市的中心区域建设有自身特点的精品店、品牌连锁店,支持画廊、艺术品经营公司、艺术品拍卖公司等健康发展,支持企业、协会开展工艺美术品鉴赏、鉴定、收藏、交易、拍卖活动,推动艺术衍生品生产、艺术授权等新业态发展。(责任部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鼓励工艺美术进景区驻乡村。支持各地旅游景区结合自身资源建设特色街区、工美市集、工美小镇等,鼓励工艺美术企业开发特色鲜明的旅游商品、体验产品、文创产品。挖掘一批具备发展潜力、有助于富民就业、繁荣区域经济的工艺美术品类,在乡镇发展一批工艺美术创新发展集聚区,推动手工艺赋能乡村振兴,推动手工艺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推动工艺美术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发展“手工艺+乡村旅游”新业态,开发一批特色手工艺旅游体验项目。(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产业品牌培育
9.打造广西“八桂天工”系列品牌。搭建工艺美术企业和个人参展参评平台,推动工艺美术作品展评工作常态化,多元化举办各种学术交流、产业论坛、手工研学活动等,打造广西“八桂天工”工艺美术系列品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培育和专业化运营,推进产品设计、文化创意、技术创新与品牌建设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品牌文化价值内涵。支持优势品牌企业加强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施工艺美术品牌扶持计划,支持我区工艺美术产品列入重大节庆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的礼品,打造一批国礼品牌,壮大一批国潮品牌,丰富产品和品牌矩阵,满足多元化、个性化消费需求。(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突出民族特色,挖掘区域文化内涵,发挥市、县(区)政府及区域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强化区域品牌建设。持续擦亮博白县“中国编织工艺品之都”、钦州市“中国坭兴陶之都”、三江侗族自治县“中国侗族木构工艺之都”、靖西市“中国绣球之乡”等4个国家级工艺美术行业特色区域金字招牌。支持桂林市“广西木根雕名城”、平南县“广西编织工艺品名镇”、融水县“广西苗族服饰之乡”、三江县“广西侗族刺绣之乡”等提质增效,加大优质特色宣传,尽快进入“国家队”,全面提升区域品牌影响力。(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建立产品质量管理和行业自律体系。鼓励工艺美术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工艺美术产品检测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设陶瓷、刺绣、珠宝首饰等重点工艺品质量检测鉴定中心,推广工艺美术产品原产区可追溯技术应用。加大工艺美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工艺美术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册商标,鼓励工艺美术从业者在原创作品、产品上署名或使用手作标识,打击假冒伪劣工艺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构建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产业跨界融合
12.支持行业智改数转。支持建立数字化设计公共服务平台,汇集跨行业设计资源,加强设计与产品需求对接,开展个性化定制和柔性生产。开展传统工艺数字资源采集行动,支持建设传统工艺数字资源库,推动数字博物馆和云博物馆建设,开发工艺美术行业代表性重大成果、工艺技术、传统工艺美术品等数字艺术品,推进传统工艺文化数字化生成与转化。引导企业发展智慧营销模式,利用电商模式、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推动传统制造模式向需求驱动、供应链协同转型。(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发展改革委、大数据发展局、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拓宽产品应用途径和消费场景。加强工艺美术文化元素和技艺品种创意转化,加大在社交礼品、旅游文创产品、服装服饰、时尚家居等领域的融合应用。支持面向产品包装、室内装饰、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等行业的实用性工艺美术陈设品和装饰品。创新产品展示途径、零售场景和销售渠道,支持工艺美术产品进超市、商场、高铁机场购物区,鼓励利用网上销售、直播带货、场景体验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产品私人订购、个性化定制、大众团购以及限时拍卖等业务,促进产品消费。围绕文化、旅游、商贸等消费领域,将工艺美术文化植入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打造配套特色消费场景,通过城市公共景观、区域节庆活动、特色城市礼物,增强工艺美术城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打造工艺美术创意基地和传统文化体验基地,创新文化消费场景,提高产品内容体验。(责任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产业发展生态
14.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完善支持政策,加强对濒危技艺品种的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传统工艺美术主管部门,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的协调、指导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统筹现有财政资金,支持工艺美术企业技术改造、设计创新,提升行业发展效能,支持工艺美术行业的传承保护和创新发展。鼓励预算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服务。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工艺美术行业的金融服务,在“桂惠贷”实施期间对符合“桂惠贷”条件的工艺美术企业和项目加大支持力度。(责任部门:自治区党委金融办,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工艺美术大师选拔评选机制,做好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推荐和广西工艺美术大师评选工作。加强工艺美术大师宣传和管理。开展工艺美术系列职称评审,发展百名工艺美术带头人。强化对传统工艺特殊人才传承保护。不断强化工艺美术人才的培训力度,支持、鼓励大师工作室与企业、院校建立产教融合基地、实训基地等。注重对现有工艺美术从业人员的再培训、再教育。大力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入校入企指导,支持院校通过定向招生、委托培养、合作办学、学历技能认证等形式培养工艺美术人才。(责任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大宣传扩大合作交流。发挥自治区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作用,争取国家媒体平台支持,推出一批与广西工艺美术主题的宣传、营销、展映栏目;充分利用广西博物馆、广西展览馆、广西民族博物馆、广西美术馆、广西科技馆、南宁博物馆等展示平台,发挥工艺美术收集整理、展览演示、珍品收藏、购物采风、旅游观光、对外交流、社会宣传等功能。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深化与东盟国家的交流互动;鼓励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国际专业展会,推广具有广西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鼓励个人创办传统工艺美术收藏、展示中心,支持个人举办作品展。支持各市、县(区)举办工艺美术产品市场推广活动。鼓励工艺美术园区、企业通过网络平台,发展线上线下产品推介促销及个性化定制销售。支持大型电商机构与工艺美术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营销业态。(责任部门: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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